在临床上因为女性怀孕期间身体雌激素影响,一般来讲女性怀孕期间是比较少会发生肿瘤病情的,但是少并不代表没有,偶尔在临床上还是会有一些宫颈肿瘤患者病例是处于妊娠期间的,这时候因为引起的下面流血症状二者比较类似,所以比较容易对早期宫颈肿瘤病变造成漏诊或者误判,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面对呢?

  一、宫颈肿瘤合并妊娠该怎么去治疗?

  成都东区中医肿瘤医院/成华东区医院肿瘤科周树林主任表示:宫颈肿瘤合并妊娠,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妊娠期,孕妇出现阴道流血时,在排除产科因素引起的出血后,应做详细的妇科检查,对子宫颈可疑病变做子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等明确诊断。至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去治疗,治疗方案的选择还是得取决于患者病程、孕周和对维持妊娠的意愿,采用个体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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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宫颈肿瘤合并妊娠期治疗和怀孕该怎么选择?

  对不要求维持妊娠者,其治疗原则和非妊娠期子宫颈肿瘤基本相同。对于要求维持妊娠者,若是孕20周前确诊为I A1期的患者可以延迟治疗,不影响预后;孕20周前诊断为I A2期及以上患者应终止妊娠并立即接受治疗。孕28周后诊断的各期子宫颈肿瘤可以延迟至胎儿成熟之后再行相关的治疗。

  对于孕20-28周诊断的患者,可以根据患者意愿采用延迟治疗或终止妊娠后立即接受治疗,延迟治疗至少对I A2期及I B1期子宫颈肿瘤没有造成太严重的不良预后。I B2期及以上其别决定延迟治疗者,建议采用新辅助化疗或者中医治疗来阻止肿瘤病情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延迟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肿瘤进展,及时终止妊娠。除I A1期外,延迟治疗应在孕34周前终止妊娠,分娩方式一般采用剖宫产,对待肿瘤患者来讲,一般都建议这种剖宫产,不要勉强病人顺产。

  以上就是成都肿瘤中医江学文主任对妊娠期查出宫颈肿瘤之后,在怀孕和治疗肿瘤二者之间该怎么去选择相关问题的一个简单论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至于到底该怎么去选择还得看胎儿情况和病人实际病情发展的情况而定,所以对待这种情况定期的体检观察病情发展是很有必要的,若是胎儿发育还不太成熟的情况、又想要保住胎儿的情况下,这时候可以选择中医角度方面的保守治疗,先想办法抑治肿瘤病情发展,等到胎儿发育稳定的时候再进行相关进一步的抗瘤治疗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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